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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调查

关于征求《海口国家高新区福邻中心商业综合楼招商租金补贴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

作者: 海口高新区   来源: 海口高新区 发布时间: 2022-12-14 00:00 【字体:

征集时间:2022-12-14 00:00至 2022-12-24 00:00

为了加快完善美安科技新城产业园区配套,进一步打造和提升园区人气氛围,营造更优的营商环境,使生活业态形成一定的规模,提高园区企业或单位职工的生产生活质量,同时实现南区福邻中心商业体系的快速聚集,为园区内的企业或单位更好的发展提供方便。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产业扶持财税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府办[2021]18号要求,结合实际,我委制定了《海口国家高新区福邻中心商业综合楼招商租金补贴办法(试行)》(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1、公示时间:11天(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4日)。

2、公示地点: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gxq.haikou.gov.cn/。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25193447@qq.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266号海口国家高新区创业孵化中心,收件人:蔡于飞 ,电话:0898-68553238,邮编:570100;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0898-68553238,联系人:蔡于飞。

附件:《海口国家高新区福邻中心商业综合楼招商租金补贴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海口国家高新区福邻中心商业综合楼招商租金补贴办法(试行)

第一条 美安科技新城南区福邻中心商业综合楼主要为完善美安科技新城生活商业配套。为鼓励、引导商业在美安科技新城南区福邻中心商业综合楼落地,提升园区人气氛围,营造更优的营商环境,特此制定本招商租金补贴办法。

第二条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通过租金补贴方式,支持海口国家高新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发控公司)免除入驻南区福邻中心商业综合楼的超市、便利店、银行、通信设备等零售和维修、餐饮、洗衣、美容美发、服装零售、药品零售、文化用品零售、快递包裹、培训、邻里生鲜(菜场)、社区卫生服务等服务商业体的租金。

第三条 补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南区福邻中心商业综合楼单层面积(第一和第二层)出租率<50%;

(二)商业体租赁期限不低于5年;

(三)单个商业体免租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

(四)商业体按合同约定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

第四条 高新发控公司可对入驻的商业体直接免除租金,免除的租金不得高于同期租金市场价(可参照评估价),免租起始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第五条 高新发控公司依据已签订的租赁合同,每年年初向管委会申请拨付上一年度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免租对应补贴资金。管委会核实后将补贴资金拨付给高新发控公司。

第六条 高新发控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后将合同报管委会备案,同时每年终了一个月内,向管委会报送招商效果。

第七条 高新发控公司因审核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提供不符合补贴材料取得补贴,管委会有权要求退回相应租金补贴。

第八条 涉及管委会重点招商引资业态,需要给予补贴的按“一事一议”方式解决。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4年12月31日。租金补贴认定和测算起始时间以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十条 本办法由管委会财政金融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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