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口市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B0607地块规划修改论证报告的公示
作者: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来源: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 2023-05-09 00:00 【字体: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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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海口国家高新区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尽快将高端医疗器械生产加工基地项目引进海口市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拟将该项目选址于美安生态科技新城南片区B0607地块内,并对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修改,以便更好地满足项目生产建设需求。经海口市政府同意,启动了《海口市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B0607地块规划修改论证报告的编制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和相关权益人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规划修改报告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6月7日)。
2、公示地点:高新区门户(http://gxq.haikou.gov.cn/)。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chenyifeng2@haikou.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海榆中线8.8公里狮子岭工业园区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国土规划局,邮编:571152;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65580991,联系人:陈工。
《海口市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B0607地块规划修改论证报告说明
为满足高端医疗器械生产加工基地项目的生产建设需求,拟对《海口市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B0607地块控规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修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第四十八条、《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年修订)第五十九条、《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琼府办[2021]12号)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启动了《海口市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B0607地块规划修改论证报告的编制工作。
修改前B0607地块用地性质为M1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7.78hm2,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10%≤绿地率≤20%,建筑高度≤40米。
目前已完成修改方案的专家评审等工作,结合专家意见,对B0607地块用地性质和规划控制指标体系进行修改。
修改后B0607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用地面积为7.78hm2,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10%≤绿地率≤20%,建筑高度≤60米。
为广泛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和建议,现就规划调整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图纸如下:
1、拟修改地块区位示意图
2、地块控制分图则(修改前)
3、地块控制分图则(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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