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口市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B072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报告》公示
作者: 海口国家高新区 来源: 海口国家高新区 发布时间: 2023-05-25 00:00 【字体: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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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抓住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新机遇,充分用好海南的政策优势,海口国家高新区拟引进知名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建设新能源汽车整车项目。项目拟选址于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规划定的 B0722 地块,控规确定的地块用地规划条件无法满足项目的建设需求,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经市政府同意,高新区管委会完成了《海口市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B072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报告》的编制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和相关权益人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规划调整方案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25日)。
2、公示地点: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gxq.haikou.gov.cn/)。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chenyifeng2@haikou.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海榆中线8.8公里狮子岭工业园区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邮编:571152;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65580991,联系人:王工。
《海口市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B072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报告》修改说明
为了抓住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新机遇,充分用好海南的政策优势,海口国家高新区拟引进知名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旨在建成集新能源汽车的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四大工艺整车项目,用地规模为6.67公顷。项目拟选址于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规划定的 B0722 地块,用地面积12.78 公顷。
由于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规确定的B0722地块用地规划条件无法满足项目的建设需求,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琼府〔2021〕44号)、《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琼自然资规【2022】3号)》的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高新区管委会完成了《海口市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B072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报告》的编制工作 。
修改前,B0722 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 12.78 公顷,容积率≥1.0,建筑系数≥30%,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40米。
修改后,B0722 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用地面积为 12.78 公顷,容积率≥1.0,建筑系数≥40%,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40米,投资强度≥4396万元/公顷。
为广泛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和建议,现就规划调整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图纸如下:
1、拟修改地块区位示意图
2、地块控制分图则(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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