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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海口国家高新区锅炉低氮改造资金补助实施方案

作者: -   来源: 海口国家高新区 发布时间: 2023-03-16 08:52 【字体:

一、关于补助实施的措施背景和依据

为落实海口市“三线一单”有关要求和《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促进区域大气污染物减排,海口国家高新区编制《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实施方案》申请了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获支持535万元支持高新区企业用于锅炉低氮改造工作。为具体实施补贴,制定本方案。

二、关于适用对象

补助对象为被纳入《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实施方案》的锅炉使用企业(见方案附件1),且在2023年内完成达标改造并通过验收的企业。

9月30日之后,根据企业备案情况,如改造至今有剩余,可调剂给园区其他企业使用。

三、适用范围 

仅补贴进行锅炉尾气污染防治设备投入,包括设备采购和安装费用。

四、补助标准

参考详见本方案附件2,实际补助金额以参考补助标准和企业实际改造费用的50%二者孰低者为准。

五、申请程序

改造前备案,改造后申请验收后予以补贴。2023年3月、6月、9月和11月的上半月的工作日集中受理改造后补助申请材料。

六、其他工作要求

锅炉使用企业与锅炉改造服务单位对锅炉改造中涉及的安全问题负主体责任。现场施工单位必须持有相应的锅炉制造或安装(改造)资质。

补助方案公布之日起实施,为了鼓励企业尽早改造,可以追溯补助方案实施前、满足方案中各项工作要求的锅炉改造工作。

解释权归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