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孵化中心项目)
作者: 来源: 海口国家高新区 发布时间: 2023-07-24 16:08 【字体: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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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用地面积为 13334.28㎡(约 20 亩),计划建设总建筑面积24432.98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2704.93 ㎡,地下建筑面积 1728.05 ㎡,总计容面积25500.51 ㎡。包含 3 栋建筑,分别是 1#厂房,2#厂房,3#厂房,其中 1#厂房地上建筑面积 13782.54 ㎡,地下建筑面积 1728.05㎡,2#厂房地上建筑面积 5929.39 ㎡,3#厂房地上建筑面积2993.00 ㎡,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消防系统、暖通系统及室外景观绿化、厂区道路、场地硬化工程等。
2022年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孵化中心项目预算经费为3066万元,资金来源为专项债资本金1000万元,其他资金2000万元,银行贷款66.13万元,2022年支付3066万元。
预算单位为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行政主管部门)的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孵化中心项目。
主管部门为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行政主管部门)。
项目业主为海口国家高新区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述:保障经费的支出,保障项目正常开展建设。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总体目标:完成项目建设总量20%。
当年年度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预算为3066万元,2022年完成支付3066万元。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2022年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孵化中心项目列入部门预算经费为3066万元,2022年实际支付3066万元。
(二)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2022年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孵化中心项目资金3066万元列入2022年部门预算,2022年已完成支付3066万元。预算情况如下:2022年度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孵化中心项目部门预算,预算金额为3066万元。
(三)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资金执行情况
2022年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孵化中心项目列入部门预算经费为3066万元,实际支出3066万元。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22年度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孵化中心项目由项目业主组织实施,为了规范项目资金的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合理、有效利用,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实行季度履约评价、年度验收结算。每笔资金的拨付采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支付项目相关款项,由市财政国库支付局负责会计核算工作,从申请-复核-审核-批准的支付程序到位,手续齐全。该项目的资金管理、费用支出制度健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审核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孵化中心项目资金需求,配合做好该项目专项债券各项发行准备工作,规范使用该项目专项债券资金,指导和监督项目业主单位做好该项目专项债券管理相关工作。
项目业主单位海口国家高新区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建设和运营;规范使用债券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负责项目资产的运营、管理和维护。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业主按照相关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监督考评工作。
(三)项目实施情况
本项目于2022年9月开工建设,前期手续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2022 年4月2日,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以海高新审批函〔2022〕140 号文件批复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22 年 8 月 5日,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以海高新审批函〔2022〕432号文件批复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2022年9月21日,获得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2022年9月23日,获得本项目获得海口国家高新区批复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22年9月26日,获得本项目工程开工令。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孵化中心项目资金列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306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06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共支出3066万元。项目支出在预算的范围内。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2022年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孵化中心项目列入2022年部门经费预算306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066万元,支出3066万元。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项目的实施进度:完成实际投资额占总投资30%。
项目完成质量:优。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100%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本项目的建设能够极大的改善园区的创新创业环境,能够吸引大量优质创新创业企业入驻园区,将极大的完善和提升高新区企业梯队培育生态,实现园区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带动海口市美安生态科技新城的快速发展,对海南自贸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4.专项债融资与项目收益平衡测算科学性
专项债发行前,我委组织编制了“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方案”,提出了方案编制的基本假设。在基本假设的基础上编制“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测算表”在项目现金流入方面考虑自筹资金流入、债券资金流入及运营期现金流入,其中运营期现金流入考虑租金收入;现金流出方面考虑建设期资金流出、运营期现金流出、债券发行费用、债券还本付息(含已发行专项债券)及其他融资还本付息,其中运营期现金流出考虑维护修理费、物业管理费等。专项债融资与项目收益平衡测算考虑影响因素较为全面,能够体现当期专项债发行的现金流入与流出,同时考虑项目以往融资情况,在自求平衡测算中纳入以往融资资金的还本付息对新发专项债券的影响。充分考虑测算影响因素后,进行了抗风险能力分析,分别考虑当项目的运营收益在±10%范围内变动、项目的利率在±10%范围内变动的情况,分析结果表明项目的债券本息覆盖率仍然>1。因此,融资与项目收益平衡测算较为科学,可用于还本付息的资金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与风险抵抗能力。
5.专项债券本息偿还计划执行情况
项目投资约1.04亿元,2022年9月开工建设,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12月。2022年11月11日,2022年海口市自由贸易港专项债券(一期)-2022年海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资金调整专项债券成功发行,其中用于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孵化中心项目的发行规模为1000万元,期限10年,票面利率为3.05%。本项目发行专项债券及银行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债券名称 | 发行利率 | 发行期限 | 调整前发债金额 | 转作项目资本金 | 备注 |
1 | 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孵化中心项目 | 2022年海口市自由贸易港专项债券(一期)-2022年海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 | 3.05% | 10年期 | 1000万元 | 1000万元 | 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次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总体评价
我委负责的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孵化中心项目在目标设定、决策过程、资金分配、资金到位、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效果等方面落实情况较好,总评分:优。
(二)存在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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