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
作者: 来源: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 2025-01-21 08:38 【字体: 大 中 小 】
作者: 来源: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 2025-01-21 08:38 【字体: 大 中 小 】
目录
第一部分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部门收支总表
九、部门收入总表
十、部门支出总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园区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员管理工作;审批园区企业党组织的建立(撤并)及其班子成员的任免。
(二)负责指导园区企业党的宣传教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和指导园区企业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共党员的管理。
(三)统筹推进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不断深化改革发展,进一步激发园区活力;承担自贸港有关政策的调研分析、制度集成创新研究。
(四)负责组织园区财政预决算编制及预算执行工作;负责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五)组织编制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工作的规章、规划和计划。
(六)研究园区产业发展定位,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园区产业规划,制定产业扶持政策,推进产业集聚发展。
(七)负责园区人才引进和科技创新相关工作;引进科研院所,支持企业设立并做强研发中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八)统筹园区投资促进工作,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入区项目评审、准入;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工作。
(九)统筹园区规划的编制、修订、报批等有关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园区的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园区土地管理和房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养护。
(十)负责园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改善园区“硬环境”,
提升园区“软环境”,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企业在建设、生产、运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园区落地企业和项目提供优质服务。
(十一)依照法律法规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等相关部门的授权或委托,行使有关行政审批、管理职能。
(十二)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园区派驻机构的工作,代表海口市协调中央和省属单位驻园区机构的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后勤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包括为海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供后勤服务。负责园区内道路的清扫与保洁、绿化与养护和水电、园区路灯的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园区内乱搭乱建整治工作及职工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第二部分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部门收支总表》《部门收入总表》《部门支出总表》《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3,097.68万元。其中,收入总计73,097.6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41,616.37万元、上年结转14,960.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150万元、上年结转16,336.2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4.6万元;支出总计73,097.6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803.8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730.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0.6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1.0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80.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8.6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4.6万元、其他支出13,394.15万元。
二、关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576.8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803.84万元,占82.72%;科学技术支出8,730.92万元,占15.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2万元,占0.58%;卫生健康支出250.64万元,占0.44%;节能环保支出61.09万元,占0.11%;城乡社区支出88.5万元,占0.1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45万元,占0.26%;住房保障支出168.64万元,占0.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46,803.84万元。
2.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项)2025年预算数为425万元。
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款)其他科学技术(项)2025年预算数为8,305.92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88.8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39.4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85.6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65.05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2025年预算数为61.09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5年预算数为88.5万元。
1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2025年预算数为145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68.64万元。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5年预算数为1.7万元。
三、关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39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14.47万元,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在职)、医疗费补助、医疗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基本工资、妇女卫生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其他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行政(参公)单位绩效考核奖励、年度考核奖励、年休假报酬、通讯补助费、其他交通费用、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85.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作午餐费、其他办公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救济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四、关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4.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3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
(二)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没有安排预算数。
五、关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6,486.2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092.1万元,占18.76%;其他支出(类)支出13,394.15万元,占81.24%。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942.1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2025年预算数为150万元。
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3,394.15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34.6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34.6万元,占1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类)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的支出(款)其他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的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4.6万元。
七、关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616.3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34.6万元,上年结转31,296.7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803.8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730.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0.6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1.0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80.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8.6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4.6万元、其他支出13,394.15万元。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25年收支总预算73,097.68万元。
八、关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73,097.6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1,296.71万元,占42.8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616.37元,占56.93%;政府性基金收入150万元,占0.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34.6万元,占0.05%。
九、关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73,09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9.9万元,占3.28%;项目支出70,697.78万元,占96.7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85.4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本级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35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41,616.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50万元、国有资本金经营预算34.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