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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08-1/2023-00069 分类:   
发布机构: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20日
名  称: 关于海马工业园三期规划三路竣工结算评审结果的函
文  号: 无编号 主 题 词:


关于海马工业园三期规划三路竣工结算评审结果的函

无编号

海口三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海马工业园三期规划三路竣工结算审核的函》(海口三新函﹝2022﹞9 号)收悉,根据《海口市财政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海府办规〔2022〕8 号)和《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海府办规〔2021〕1 号)的相关规定,我委委托祥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海马工业园三期规划三路结算评审,建设单位海口三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其提供的与该建设项目有关的工程建设、结算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了书面承诺。根据祥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海马工业园
(三期)规划三路工程》(祥浩造字(2023)第 15-0003 号),现将评审结果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海口市椰海大道南侧,道路起点为椰海大道,终点为规划的南渡江大道,道路全长约 564.003 米,双向两车道,道路红线宽度为 20 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拆除工程等。
(二)项目立项审批、概算和预算等情况
2016 年 2 月 16 日,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以《关于海马工业园(三期)规划三路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海高新函﹝2016﹞57 号),同意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批复项目概算总投资 1161.28 万元,其中工程费 944.46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133.19 万元,预备费 55.30 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 28.33 万
元。
(三)项目建设及验收情况
我委作为本项目委托单位,建设单位为海口三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珠海森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2016 年 8 月 10 日,我委与施工单位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海口国家高新区 PPP 项目包(一)PPP 项目合同》。
该工程于 2016 年 7 月 31 日开工,2017 年 8 月 20 日竣工,2018 年 9 月 21 日,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工作人员进行验收,验收意见为合格。
二、评审核查情况
海 马 工 业 园 ( 三 期 ) 规 划 三 路 工 程 送 审 结 算 造 价 为14,258,523.58 元。经审核,确认的结算造价为 8,199,147.85元,核减 6,059,375.73 元,核减率 42.50%。工程造价审核结果详见《海马工业园(三期)规划三路工程结算审核汇总对比表》。
三、评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计工程造价 6,059,375.73 元,详见《海马工业园(三期)规划三路工程》(祥浩造字(2023)第 15-0003 号)。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27 号〕)第九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核减或停止拨付工程投资……(五)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海口国家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应如实编制工程结算书,调整其中多计的工程造价 6,059,375.73 元,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并根据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整相关账目。
海口三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应在今后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和工程造价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成本,发挥项目投资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海马工业园(三期)规划三路工程竣工结算审查书(祥浩造字(2023)第 15-0003 号)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23 年 3 月 20 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胡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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