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山镇岭西村委会:
按照我市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安排,我委拟办理海口市中心城区外 2023SD-NZ049 地块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手续。该项目用地拟征收你村委会集体土地 3.4393 公顷(合 51.5895 亩,其中:水田 0.1245 亩,旱地 1.26 亩,灌木林地 50.2035 亩,沟渠 0.0015亩)。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地的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地的位置: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
三、拟征地的补偿标准:按《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0〕45 号)执行。
四、拟征地的安置途径:以货币安置及参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投保安置。(注:在实施征地时,若土地利用现状有改变的,按现时地类予以补偿。)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22 年 4 月 12 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王先生,电话:65580738)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海高新函〔2023〕162 号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拟征收土地告知书
石山镇美富经济社:
按照我市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安排,我委拟办理海口市中心城区外 2023SD-NZ049 地块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手续。该项目用地拟征收你经济社集体土地 0.0411 公顷(合 0.6165 亩,均为灌木林地)。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地的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地的位置: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
三、拟征地的补偿标准:按《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0〕45 号)执行。
四、拟征地的安置途径:以货币安置及参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投保安置。(注:在实施征地时,若土地利用现状有改变的,按现时地类予以补偿。)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23 年 4 月 12 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王先生,电话:65580738)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海高新函〔2023〕163 号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拟征收土地告知书
石山镇美岭、岭西村委会共有:
按照我市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安排,我委拟办理海口市中心城区外 2023SD-NZ049 地块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手续。该项目用地拟征收你村委会共有集体土地 0.1632 公顷(合 2.448 亩,其中:水田 0.0225 亩,旱地 0.405 亩,灌木林地 1.731 亩,其他草地 0.2895 亩)。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第一款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地的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地的位置: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
三、拟征地的补偿标准:按《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0〕45 号)执行。
四、拟征地的安置途径:以货币安置及参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投保安置。(注:在实施征地时,若土地利用现状有改变的,按现时地类予以补偿。)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23 年 4 月 12 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王先生,电话:65580738)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海高新函〔2023〕164 号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拟征收土地告知书
石山镇美社经济社:
按照我市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安排,我委拟办理海口市中心城区外 2023SD-NZ049 地块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手续。该项目用地拟征收你经济社集体土地 0.0588 公顷(合 0.882 亩,其中:水田 0.006 亩,灌木林地 0.876 亩)。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地的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地的位置: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
三、拟征地的补偿标准:按《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0〕45 号)执行。
四、拟征地的安置途径:以货币安置及参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投保安置。(注:在实施征地时,若土地利用现状有改变的,按现时地类予以补偿。)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23 年 4 月 12 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王先生,电话:65580738)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海高新函〔2023〕165 号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拟征收土地告知书
石山镇美新经济社:
按照我市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安排,我委拟办理海口市中心城区外 2023SD-NZ049 地块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手续。该项目用地拟征收你经济社集体土地 0.1362 公顷(合 2.043 亩,均为灌木林地)。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地的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地的位置: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
三、拟征地的补偿标准:按《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0〕45 号)执行。
四、拟征地的安置途径:以货币安置及参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投保安置。(注:在实施征地时,若土地利用现状有改变的,按现时地类予以补偿。)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23 年 4 月 12 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王先生,电话:65580738)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海高新函〔2023〕166 号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拟征收土地告知书
石山镇儒黄经济社:
按照我市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安排,我委拟办理海口市中心城区外 2023SD-NZ049 地块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手续。该项目用地拟征收你经济社集体土地 0.0742 公顷(合 1.113 亩,均为灌木林地)。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地的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地的位置: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
三、拟征地的补偿标准:按《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0〕45 号)执行。
四、拟征地的安置途径:以货币安置及参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投保安置。(注:在实施征地时,若土地利用现状有改变的,按现时地类予以补偿。)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23 年 4 月 12 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王先生,电话:65580738)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拟征收土地告知书
石山镇上祝经济社:
按照我市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安排,我委拟办理海口市中心城区外 2023SD-NZ049 地块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手续。该项目用地拟征收你经济社集体土地 0.1795 公顷(合 2.6925 亩,均为灌木林地)。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地的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地的位置: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
三、拟征地的补偿标准:按《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0〕45 号)执行。
四、拟征地的安置途径:以货币安置及参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投保安置。(注:在实施征地时,若土地利用现状有改变的,按现时地类予以补偿。)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23 年 4 月 12 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王先生,电话:65580738)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海高新函〔2023〕168 号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拟征收土地告知书
石山镇石山墟一队经济社:
按照我市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安排,我委拟办理海口市中心城区外 2023SD-NZ049 地块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手续。该项目用地拟征收你经济社集体土地 0.2591 公顷(合 3.8865 亩,其中:水田 0.0015 亩,灌木林地 3.885 亩)。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地的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地的位置: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
三、拟征地的补偿标准:按《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0〕45 号)执行。
四、拟征地的安置途径:以货币安置及参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投保安置。(注:在实施征地时,若土地利用现状有改变的,按现时地类予以补偿。)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23 年 4 月 12 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王铖山,电话:65580738)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海高新函〔2023〕169 号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拟征收土地告知书
石山镇石墟二队经济社:
按照我市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安排,我委拟办理海口市中心城区外 2023SD-NZ049 地块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手续。该项目用地拟征收你经济社集体土地 0.0425 公顷(合 0.6375 亩,均为灌木林地)。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地的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地的位置: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
三、拟征地的补偿标准:按《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0〕45 号)执行。
四、拟征地的安置途径:以货币安置及参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投保安置。(注:在实施征地时,若土地利用现状有改变的,按现时地类予以补偿。)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23 年 4 月 12 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王先生,电话:65580738)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海高新函〔2023〕170 号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拟征收土地告知书
石山镇兴隆经济社:
按照我市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安排,我委拟办理海口市中心城区外 2023SD-NZ049 地块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手续。该项目用地拟征收你经济社集体土地 0.1225 公顷(合 1.8375 亩,均为灌木林地)。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地的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地的位置: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
三、拟征地的补偿标准:按《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0〕45 号)执行。
四、拟征地的安置途径:以货币安置及参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投保安置。(注:在实施征地时,若土地利用现状有改变的,按现时地类予以补偿。)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23 年 4 月 12 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王先生,电话:65580738)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海高新函〔2023〕171 号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拟征收土地告知书
石山镇杨佳村委会:
按照我市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安排,我委拟办理海口市中心城区外 2023SD-NZ049 地块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手续。该项目用地拟征收你村委会集体土地 0.1888 公顷(合 2.832 亩,均为灌木林地)。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地的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地的位置: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
三、拟征地的补偿标准:按《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0〕45 号)执行。
四、拟征地的安置途径:以货币安置及参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投保安置。(注:在实施征地时,若土地利用现状有改变的,按现时地类予以补偿。)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23 年 4 月 12 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王先生,电话:65580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