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海高新函〔2023〕177 号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拟征收土地告知书
澄迈县老城镇白莲社区居民委员会那仍村民小组:
按照海口市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安排,我委拟办理海口市中心城区外 2023SD-NZ051 地块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手续,拟征收你村民小组集体土地 2.9766 公顷(合 44.649 亩,其中:水田20.3565 亩,旱地 20.3085 亩,灌木林地 3.336 亩,坑塘水面 0.0405亩,河流水面 0.6075 亩)。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地的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地的位置: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
三、拟征地的补偿标准:按《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0〕45 号)执行。
四、拟征地的安置途径:以货币安置及参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投保安置。(注:在实施征地时,若土地利用现状有改变的,按现时地类予以补偿。)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23 年 4 月 14 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王先生,电话:65580738)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海高新函〔2023〕178 号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拟征收土地告知书
石山镇美岭村委会:
按照我市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安排,我委拟办理海口市中心城区外 2023SD-NZ051 地块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手续,拟征收你村委会集体土地 0.6233 公顷(合 9.3495 亩,其中:水田 5.562亩,旱地 2.6775 亩,河流水面 1.11 亩)。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地的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地的位置: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
三、拟征地的补偿标准:按《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0〕45 号)执行。
四、拟征地的安置途径:以货币安置及参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投保安置。(注:在实施征地时,若土地利用现状有改变的,按现时地类予以补偿。)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23 年 4 月 13 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王先生,电话:65580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