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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08-1/2023-00106 分类:   
发布机构: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文日期: 2023年05月04日
名  称: 拟征收土地告知书(美安临时便民服务点项目拟用地、1.3680公顷)
文  号: 无编号 主 题 词:


拟征收土地告知书(美安临时便民服务点项目拟用地、1.3680公顷)

无编号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HKGX01

海高新函〔2023〕228 号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拟征收土地告知书

石山镇杨佳、和平村委会:

按照我市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安排,我委拟办理海口市中心城区外 2023SD-NZ053 地块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手续,拟征收你村委会集体土地 1.2488 公顷(合 18.732 亩,均为灌木林地)。

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地的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地的位置: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

三、拟征地的补偿标准:按《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0〕45 号)执行。

四、拟征地的安置途径:以货币安置及参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投保安置。

(注:在实施征地时,若土地利用现状有改变的,按现时地类予以补偿。)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23 年 5 月 4 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王先生,电话:65580738)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HKGX01

海高新函〔2023〕229 号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拟征收土地告知书

石山镇杨佳村委会:

按照我市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安排,我委拟办理海口市中心城区外 2023SD-NZ053 地块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手续,拟征收你村委会集体土地 0.1192 公顷(合 1.788 亩,均为灌木林地)。

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地的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地的位置: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

三、拟征地的补偿标准:按《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0〕45 号)执行。

四、拟征地的安置途径:以货币安置及参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投保安置。

(注:在实施征地时,若土地利用现状有改变的,按现时地类予以补偿。)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23 年 5 月 4 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王先生,电话:6558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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