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委直属各企事业单位:
经工委会议研究,并经共青团海口市委员会同意,现决定:
一、徐明倩、吴钟平、朱家兴、田海燕、张祯仪、李诗、朱 明琦等 7 名同志为共青团海口国家高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二、徐明倩同志为共青团海口国家高新区工作委员会书记, 免去李洋同志共青团海口国家高新区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三、吴钟平、朱家兴同志为共青团海口国家高新区工作委员 会副书记,免去王烺、高忠全同志共青团海口国家高新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中共海口国家高新区工委
2021 年 5 月 24 日
海高新工字〔2021〕19号 各部门、委直属各企事业单位: 经工委会议研究,并经共青团海口市委员会同意,现决定: 一、徐明倩、吴钟平、朱家兴、田海燕、张祯仪、李诗、朱 明琦等 7 名同志为共青团海口国家高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二、徐明倩同志为共青团海口国家高新区工作委员会书记, 免去李洋同志共青团海口国家高新区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三、吴钟平、朱家兴同志为共青团海口国家高新区工作委员 会副书记,免去王烺、高忠全同志共青团海口国家高新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中共海口国家高新区工委 2021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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