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舆论引导的力度,建立新形势下的高新区管委会新闻发布机制,使高新区管委会信息及时发布,迅速反映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准确地向新闻单位提供重要信息和素材,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方针、政策、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等,明确新闻发言人构成与职责,使高新区管委会新闻发布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新闻发言人构成与职责
(一)新闻发言人、联络员
高新区管委会新闻发言人由李冬青同志担任,联络员由王雪红同志担任,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共同负责高新区管委会的新闻发布工作。
(二)职责
新闻发言人:
1.负责高新区管委会重大新闻的对外发布。
2.协助市政府新闻办做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的新闻发布工作;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协助市政府新闻办处理有关高新区管委会的突发事件的对外报道和对海外的辟谣工作。
4.负责市政府新闻办组织的海内外记者对高新区管委会相关工作的采访。
5.负责市政府新闻办对涉及高新区管委会相关问题的咨询。
6.参加每年的新闻发言人会议,通报年度内高新区管委会重大活动安排和需要向外发布的新闻,对新闻发布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联络员:
1.负责高新区管委会新闻发布会的日常组织联络工作。
2.及时准确地向市政府新闻办提供可作新闻发布的重要信息和报道素材。
3.参加定期召开的联络员会议,通报近期内高新区管委会需要向外发布的新闻,并就进一步做好新闻发布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发布方式
本办进行新闻发布,可分别采取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答记者问、接受多家媒体的共同采访或独家媒体专访等多种形式。
四、发布工作的管理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新闻发布工作,在高新区管委会新闻发言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新闻发布的策划、联络、协调和组织工作。新闻发言人要加强同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的联系和沟通,主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二)每次新闻发布之前,由新闻发言人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研究记者可能提出的问题,并根据问题及相关资料拟定答问口径。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1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