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2024年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 2024-05-15 16:04 【字体: 大 中 小 】
作者: 来源: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 2024-05-15 16:04 【字体: 大 中 小 】
园区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海南省重大事故隐患闭环管理工作制度(试行)》、《海口市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我委决定对海南博雅中学等3家单位存在3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请相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对重大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于期限内将整改报告及解除督办申请报至我委。地址:海口市秀英区火炬路 6 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 406 办公室,联系人:李自孟,联系电话:13518838145。
接到整改报告及解除督办申请后,我委将组织现场复查,确认重大隐患消除后解除督办。逾期未提交解除督办申请,我委将依规移交属地执法部门处置。
附件: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23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李自孟,电话:13518838145)
序号 |
责任单位 |
重大事故隐患问题 |
判定依据 |
整改日期 |
1 |
海南博雅中学 |
厨房隔油池、宿舍化粪池等未设置有限空间警示标识,未做有限空间识别 |
参照《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13条判定为重大隐患 |
5月21日 |
2 |
海南万欣实业有限公司 |
未提供与第三方租户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
参照《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3条判定为重大隐患 |
5月21日 |
3 |
海口祥盛实业有限公司 |
化粪池等未做有限空间识别及设置有限空间警示标识 |
参照《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13条判定为重大隐患 |
5月24日 |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