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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邀请参加海口国家高新区“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报价的公告

作者:   来源: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 2024-05-17 09:28 【字体:

各有关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市发改委关于“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求,提高“十五五”规划编制质量,科学构建园区“十五五”规划发展思路,我委现邀请有能力的研究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参与园区“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报价我委将通过比选确定课题承研单位。现将有关比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口国家高新区“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

二、研究内容

一是园区“十五五”规划系列重大问题前期研究,包括“十五五”期间园区建设管理体制、发展任务、重大项目研究等;二是园区“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研究,包括基本原则、发展方向、发展任务等。

三、时间要求

7月提交园区“十五五”规划系列重大问题前期研究报告。

9月提交园区“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研究报告。

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比选控制价格

20万元(含管理费、税费等包干总价)

五、申报单位要求

(一)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中国(海南)”“信用中国(海口)”等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课题负责人应组织和指导课题研究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课题组应包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级别等能承担课题研究工作的人员,课题组成员主要为申报单位工作人员,且具备开展课题研究的专业和知识结构,完成过相类似的课题或发表过类似成果

六、申报资料要求

(一)预算报价表(加盖公章);

(二)工作方案(要求详见附件);

(三)课题组人员简介,包括姓名、工作单位、专业、学历、职称、职务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相关业绩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信用查询报告或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重大税收违法记录声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声明等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5241730前将比选所需资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后密封寄送至:海口市海榆中线8.8公里狮子岭工业园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501室,收件人:王成源,联系电话:65580192

特此公告

附件:比选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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