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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海口市市级粮食储备库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 2024-06-07 16:35 【字体:

园区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海南省重大事故隐患闭环管理工作制度(试行)》、《海口市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我委决定海口市市级粮食储备库项目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请相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对重大事故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于期限内将整改报告及解除督办申请报至我委。地址:海口市秀英区火炬路 6 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 406 办公室,联系人:王长圣,联系电话:13617541358

接到整改报告及解除督办申请后,我委将组织现场复查,确认重大隐患消除后解除督办。逾期未提交解除督办申请,我委将依规移交属地执法部门处置。

附件: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2467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王长圣,联系电话:13617541358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重大事故隐患问题

判定依据

检查时间

整改期限

海口市市级粮食储备库项目

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吊篮安全限位器缺失

依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建质规〔20222号)第八条(五)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不齐全、失效或者被违规拆除、破坏,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2024.6.2

202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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