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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邀请参加海口国家高新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技术支撑服务项目比选的公告

作者:   来源: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 2024-07-26 11:25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较好完成生态环境部《关于印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任务清单的函》(综合函〔202418号)、《海口国家高新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海高新〔2024118号)等工作任务,我委现以公开方式邀请有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参加比选,我委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比选确定项目承接单位。现将相关比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口国家高新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二、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建立海口国家高新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评价指标体系;(二)定期跟踪评估重点任务和项目实施情况,完成2024年度试点技术评估;(三)协助挖掘减污降碳标杆项目和典型案例;(四)包装策划减污降碳领域重点项目。

三、项目服务时间20248月至20254

四、比选控制价格:98万元(含管理费和税费)。

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信用记录自查承诺函);

(二)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六、比选材料:

(一)预算报价表(加盖企业公章);

(二)工作方案(加盖企业公章);

(三)相关业绩材料,有国家级双碳类试点申报业绩者优先(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五)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

(六)现场陈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七)企业及投标人未列入失信名录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七、报名截止时间:82日(周)下午5:00。请有意的单位在此之前,将企业报名信息及联系人报送至海口市海榆中线8.8公里狮子岭工业园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306办公室或致电65483637报名登记。不报名或逾期报名不得参加比选。

八、项目比选:时间拟于85日(周)下午3:00(如有变动,另行电话通知)报名家数大于等于三家,将在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进行项目比选,逾期不到报名无效。请已报名的单位按要求准备比选材料(须密封)参加比选。不按要求准备材料,视为废标。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取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若投标函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九、其他:如对项目有疑问,工作日内到管委会306办公室或致电65483637咨询。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2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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